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焦点北京经纪公司 2018-11-02 17: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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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北京市出台新的公积金政策,绝大部分北京人以后在周边购买普通住宅,均没有资格提取公积金。精装修公寓与住宅的属性差距基本一样。

2018年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公积金新政策。其中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彻底改变了北京职工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2018年9月17日正式施行。为您解读2018北京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

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较高可贷120万元。

(二)判定“二套房”的规则改变, “认房又认贷”。

借款申请人如果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也不予贷款。

“二套房”的认定情况是:

1、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

2、全国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

3、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4、如果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则不予贷款。

(三)首付比例改变。

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

1、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四)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

只能买户籍地或者户籍所在省会。新政将规范购房提取业务,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五)原则上取消大病提取。

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本市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与此同时,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六)违规提取5年禁提禁贷

根据新政,未来本市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还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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